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是由工艺美术行业的企业为主体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的社会经济团体,是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行业组织。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是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理事长单位。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热忱为企业和行业服务,促进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繁荣工艺美术事业。
凡从事工艺美术生产、销售,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及科研、教育、学术、设计等有关事业单位或相关的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入会为本团体会员。凡热心帮助我国发展工艺美术事业的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可由本会聘请为名誉会员。
协会的业务范围:本协会依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开展工作。
(一)开展对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立法、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制定行业标准,对行业检测、标准、信息等工作参与业务指导;
(二)对行业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原材料基地的建设、投资指南和科技发展指南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对行业发展的重大基建、技改项目参与或组织评估与咨询;
(三)组织本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推动科学研究、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在行业内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工艺美术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协助落实保护、发展、提高优秀传统技艺的措施;
(五)组织推动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职工教育、人才开发和人才交流,推荐出国学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
(六)参加国际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积极发展与国外相关民间组织的联系,组织安排会员单位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七)推动行业内外多种形式的联合,组织协调行业内部和行业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中的问题;
(八)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产品展销,指导会员单位的经营活动;
(九)受政府委托开展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评授工作。
(十)组织会员单位协商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
(十一)发展工艺美术行业的公益事业,推荐行业企业和名牌、优质产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十二)依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起草中)开展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下设首饰、地毯、漆器、玉雕、花画、特艺等六个专业委员会和外贸分会,团体会员1800多家,遍布全国各个省市。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地址设在北京。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热烈欢迎国内外同行与我们加强联系,互相合作,共同推动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
中文名称: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ARTS & CRAFTS ASSOCIATION(缩写CACA)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名誉理事长 : 李铁映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理 事 长 : 邓 英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秘 书 长 : 王 山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01号(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内)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079646,66012255-3222/3275
传真:010-6607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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